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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医工程学院兽医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2-12 15:52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河南省优势学科建设规划和现代畜牧业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要求,依据《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校政研〔2018〕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牧医工程学院兽医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兽医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学校审批等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组织考核,学院审查后决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臧为民  杨国宇
     副组长:李  明  张龙现
     成    员:牛  娟  李  奎  康相涛  王志祥  杨百丽  
     职    责: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审查录取结果。
     2、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李  奎
     成    员:林  峰  李宏基  张红英  贺秀媛  吴  华   李新建
     职    责:负责监督各学科考核录取过程、接收考生投诉。
     3、学科审核小组
     组    长:张龙现
     副组长:杜向党  褚贝贝
     成    员:高保剑  杜海利  菅复春  刘忠虎  王月影
     职    责:负责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审查资格,进行硕士阶段评价。
     4、学科考核小组
     组    长:张龙现
     副组长:杨国宇  宁长申  
     成    员:夏平安  胡功政  赵  军  褚贝贝  杜向党
     职    责:负责本学科方向申请人初选、复核和面试工作。  
     三、选拔原则
     坚持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的考核,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四、招生程序
     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学校审批等4个环节。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考核阶段的总成绩400分,其中硕士阶段评价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50分,外语水平考核50分,专业综合和素质综合200分。
     (一)个人申请
     1.申请条件
     (1)符合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2)已具备的外语水平:提供近6年内(计算日期为资格审查日期前推6年)参加外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以下至少有一项达到所规定的水平,包括:TOEFL(≥72分)、GRE(≥210分)、雅思(≥5.5分)、国家英语四级(≥450分以上)或六级考试(≥425分以上)、WSK(PETS5≥60)等。
     获得国外大学硕士学位且为用英语撰写学位论文;上述证书已经超过规定年限但获得硕士学位不超过2年(或者上述证书不符合要求但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且近3年内(计算日期为面试日期前推3年)在SCI收录的英语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前者凭论文原件、后者凭网上论文DOI号申请破格,申请通过者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不再进行英语考试。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审核。
     2.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参照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报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②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二)学科考核 
     1.初选
     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科审核组根据打分标准和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满分100分,综合打分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指标、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学科差额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2.考核
     学科专家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水平考查与专业综合和素质综合面试等环节,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是笔试动物生物化学,满分50分;外语水平主要考核听力、口语与文献阅读,满分50分;专业综合和素质综合主要通过面试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科研潜力等,本项满分200分。
     考核总分满分400否,不同环节分别打分,合计总分为考生最终得分。学科按考生报考研究方向或意向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据申请人考核成绩和意向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人选顺序;若某一研究方向或导师无生源或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近的研究方向或报考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意向的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交学院统一协调,重新安排。
     面试工作公开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安排见学院主页通知。
    (三)学院审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各学科考生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主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批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尚在期限内的处分;(3)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入学前未能取得学位。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时间安排
     1.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11月;
     2.网上报名:12月至次年2月;
     3.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并公布:12月至次年1月;
     4.初审:3月;
     5.考核、审查:4月;
     6.提交拟录取名单:4月;
     7.学校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具体见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六、特别说明
     学院、导师和被录取的须博士生签订三方协议书,明确培养目标。被录取的博士生保证在读期间以全日制脱产形式在校学习和开展研究工作;毕业前必须至少以第一作者、河南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3.0(或累计IF≥3.0且单篇发表在ESI 1区、2区期刊),达不到培养目标任务者不能毕业。
     七、其他
     (一)本细则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二)本细则由牧医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博士生招生申请人硕士阶段评价评分表

附件2 博士生招生面试评分表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