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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医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合约制”招生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03-23 12:05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和现代畜牧业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等人才培养要求的有关精神,参考《河南农业大学关于2014年在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合约制”招生的试行办法》,对我院博士生招生制度进行改革,以个人申请的资格审查取代统一入学考试,试行“申请考核合约制”。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推进“中心”计划的实施,选拔畜牧业优秀科技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畜牧业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发展,培养适应现代畜牧业需求的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按照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探索建立符合中心特点、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招生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核,强化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在人才选拔中的学术权利和责任,健全和完善有效的招生监督机制,确保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招生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
    1、申请条件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具备的英语水平:至少有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且达到所规定的水平,包括:TOEFL(72分)、雅思(6.0分)、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400分以上)等。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应参照当年河南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博士生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3、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河南农业大学2015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处(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河南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已工作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及目标(3000-5000字);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半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考核
    由学院组织,按兽医学科、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科组成考核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13人,包括当年招生的博士生导师,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复核及面试工作。
    1、初选: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差额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
    2、复核: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时间及地点在学院主页公布。
    3、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申请人须向考核组专家作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对个人研究经历、研究计划与设想做详细陈述。
(三)录取
    1、招生单位审查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招生单位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申请人及其主要申请材料、考核结果在学院主页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
    依照学校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规定,研究生处对拟录取申请人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录取。
    3、学校批准及录取签约
   经学校批准录取的申请人与招生单位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3月份
    申请资格审核及考核:4月份
    提交拟录取名单:4月下旬
    研究生处审核: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
    2、规范程序,严格选拔,考核小组要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初选、复核、面试及拟录取等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3、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处)、研究生处等部门组成的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中心应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博士生招生工作。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举报电话:0371-63558187,0371-63558825,0371-63558638
邮箱:78598365@qq.com
    4本办法由牧医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