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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16:50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民主集中的原则。
      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的最新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
      3、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1、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适用于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者德育分80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整学年成绩排名请询问班级学委)
四、评选、发放原则
      国家奖学金,共4人,每年8000元/人;
五、评选步骤及办法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个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递交申请书1份(500字以内),并填写《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电子版于923午12:00前发送至动医团委邮箱:dongyitw2020@126.com,逾期未交电子版的同学按自动放弃处理。
      纸质版开学后交至动医团委,时间另行通知。
      2、评审。经班级推荐后,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上学年期综合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10%者有资格申报,不得有不及格现象;德育分在80分以上,在申报者中,以上学年德育总评名次为选取条件,按1:1.5比例依次取至面试名额。
      3、面试。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面试。
      4、公示。对面试者取前4名进行公示。
六、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结合个人情况申请,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专业前10%至前30%之间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105号”通知);在学院集中评审阶段,对于条件不达标或填报材料不符的,将直接取消学生资格,相应资金转用于资助其他学生。
      2、获奖学生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无误,信息不准确者也将自动取消其获助(奖)资格,相应奖助名额作废。
      3、严禁获奖受助学生将奖助学金用于请吃请喝及其它不当用途,一经发现,追回奖助学金,取消奖助资格,并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严禁班级从获奖受助学生所得奖助学金中抽取班费,一经发现,严肃惩处,追回奖金,并收回该班级下一年奖助学金分配名额的20%,取消班级当年资助评先,并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和追责。
      4、学院将对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10%的抽查与回访,确保资金足额发放给学生。
      5、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团委受理学生情况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 0371-56990071。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动物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