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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党员公开承诺与民主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04 09:55    浏览次数:
       日前,我院党委出台《牧医工程学院党员公开承诺与民主评议制度》,已印发各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实施。
       为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党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长效机制,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研究制订了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开承诺与民主评议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基本要求等内容。
       本制度要求,每年春季开学后,广大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年度公开承诺书,并公开示诺。其中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开承诺书》还将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年底放假前,要进行个人总结、汇报交流、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直接作为评选优秀党员或推荐参与其他评先活动的参考依据。(文/魏战勇)